卡车之友网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返回 打印

广东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将纳入听证范围

佚名  2016-06-30 10:13:48  信息时报

广东大、中城市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将不再纳入听证范围,而全省收费公路(含桥、隧)车辆通行费及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定价前将有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发改委公布的《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修订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意见的通告》(下称《通告》)获悉的消息。


省发改委在《通告》中指出,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完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制度,按照《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等法律规章,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版)》,省发改委对《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2003版)进行了修订。

 

6360287652461087505361263.jpg


根据新版的《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征求意见稿),全省的听证项目由原来的9项增至11项。新增的两项分别为收费公路(含桥、隧)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旧版听证目录中的“大、中城市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不再纳入听证范围。



/news/201606/217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