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友网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返回 打印

中阳交警发布告货车司机、车主、企业通知书

佚名  2016-09-09 12:46:39  中阳交警

根据全国五部委文件精神,从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标准,望货车司机、车主、有关源头装货企业严格执行。具体关注以下事项:

 

6360900762378675529701956.jpg


一、新标准比旧标准允许装载量减少,最大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


二、不论什么车型,每超过标准1吨,处罚500元,同时相应记分。


三、每发现一辆车超载一次,实行“一超四罚”即罚车主、罚驾驶人、罚货运企业、罚装货企业(场所)。



/news/201609/23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