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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三车限行扩大 又有三大地方发出禁行通知

佚名  2018-01-12 09:46:45  视界多奇妙

近几年雾霾背景之下,国三重型柴油车也开始成为严查的对象之一。据了解,2017年以来多个省市陆续对国三重型柴油车进行限制,截至目前发布限行、禁行国三的通知又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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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六环以内外埠国三柴油货车全天禁止
北京市交通委、环保局、交管局发布《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规定自2017年9月21日起,北京将在六环路(含)范围内设立载货汽车低排放区,外埠国三柴油货车全天禁止在六环路上及以内道路通行。2019年9月21日不管京牌非京牌,六环路(含)以内全天禁止国三柴油货车通行。


郑州:四环以内国四标准以下柴油货车限行
2017年7月郑州市政府出台关于限制国四标准以下重型柴油车在市区四环以内道路行驶的通告,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市区四环以内道路实施限行,对象包括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


深圳:为解决城际物流运输困难新增93条货运道路
深圳交警还发布了关于外地号牌大货车限行的最新内容,即2018年1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按照《关于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对外地号牌载货汽车除现有货车限行路段外,在全市高速公路和基本货运通道以外的道路,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开展限行执法查处工作。


同时,深圳交警表示,为解决机场、港口、物流园以及大型集贸市场的城际物流运输困难,深圳交警将横东岭路等93条道路增设为基本货运通道,暂不执行早晚高峰8小时限货规定(详情可留意深圳交警公众号)。


其中对于部分涉及生鲜、冷链、药品或其他应急配送需求,无法调整运送时间的外地号牌载货汽车等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深圳交警提醒,2018年1月16日正式执法之日起,外地大货车前两次闯《通知》的将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进行处罚。


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重、载货汽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罚款:


(一)逆向行驶的;


(二)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三)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两千元罚款。


福州:2018年1月1日起老旧柴油货车将逐步退出三环
从2018年1月1日起,每天22点到次日6点,福州市区三环以内道路禁止国三及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


2018年7月1日开始,将全天禁止国三及国三以下柴油货车在三环路以内通行。对于闯禁行的车辆,将按照罚款150元,记三分处理。在这里也提醒货车司机朋友,一定要了解自己车辆的排放标准,按照限行标准行驶,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处罚。


济南:禁止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
济南市政府近日下发通告提出,1月10日起禁止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进入G35济广高速公路济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济南段、G2001绕城高速公路南线、G2京沪高速公路济南段以内区域(不含上述道路)及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城市建成区通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不予办理禁止通行区域通行证,已办理通行证的于2018年1月10日起停止使用。此类车辆违反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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