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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2月10号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新能源车不受限

佚名  2018-12-12 13:35:43  电车资源

12月9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通知,表示石家庄从12月9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12月10日起,全市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8时,其中新能源汽车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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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根据市气象、环保部门联合会商结果,12月9日0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并按要求从12月10日起,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公交车免费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经市气象、环保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2月9日-10日,受气压场减弱影响,全市污染扩散气象条件转差,环境空气质量将达到中至重度污染;12月12-16日污染扩散气象条件将持续不利。


考虑到本次污染过程持续时间较长、程度较重,为了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从12月9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按照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要求,12月10日起,全市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的机动车限行措施,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8时;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单双号限行期间,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金融运钞车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新能源车辆(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已办理牌照的请到市交管局登记备案,以防误拍)不执行尾号限行措施。


同时,市区主城区大中型、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以及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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