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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优惠8%!吉林高速差异化收费优惠!

佚名  2020-02-17 11:43:53  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政府同意吉林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具体怎么优惠呢?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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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的请示》(吉交联发〔202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


二、优惠范围及方式。


(一)对通行吉林省高速公路的2类、4类、5类和6类货车给予通行费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幅度为:2类货车优惠8%、4类货车优惠3%、5类货车优惠5%、6类货车优惠2%。


(二)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与ETC优惠政策叠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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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期限。


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期暂定1年,自2020年2月16日至2021年2月15日。届时视经济总体运行和交通量变化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调整。



/news/202002/51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