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云南省公路大件运输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细则》明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1、货物属于可分载物品的;
2、承运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记载的经营资质不包括大件运输的;
3、承运人被依法限制申请大件运输许可未满限制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1、采用普通平板车运输,车辆单轴的平均轴荷超过10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13000千克的;
2、采用多轴多轮液压平板车运输,车辆每轴线(一线两轴八轮胎)的平均轴荷超过18000千克或者最大轴荷超过20000千克的;
3、承运人不履行加固、改造义务的;
4、现场核查车祸情况不符合大件许可条件、标准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