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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环保联合交警部门:机动车未经环检不能安检

日期:2016-03-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佚名

辽宁省辽阳市几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近来每天都是车水马龙,比年前增加近1/3的业务量,这是环保公安联网和环保检验前置带来的新变化。


为解决机动车尾气排放不合格问题,辽阳市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联手,在车辆安全检验网络中端口设置上传系统,将环保检验作为车辆安检前置。从今年起,辽阳市在用机动车未经环检就不能安检。此举彻底解决了机动车长期逃避环检现象的发生,以此大力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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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阳市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开始实施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交警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由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据辽阳市交警部门介绍,机动车在安全检验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上传有效的环检信息,将无法完成机动车安全检验,也无从取得车检标志。同时,交警部门也加大了路检路查,在雾霾天气期间实施绿标区域24小时黄标车限行,彻底杜绝了不经过环检和经环检不合格不治理的机动车在路上行驶。


据了解,从今年年初开始,辽阳市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密切合作,加大了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力度,尤其是从源头上彻底根治不达标机动车在路上行驶的现象,使辽阳市城市近期环境空气质量有较大改善。
 


                                  

  • 【责任编辑: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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