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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查处货车超载超限统一执行新标准

日期:2016-08-25     来源:卡车人     作者:佚名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5部门日前下发文件,进一步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本次联合整治中,交警查处货车超载和交通运输部门执法人员查处货车超限,取消了原来的各自标准,统一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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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供图


了解到,其中变化最大的是取消了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本次联合整治明确提出了取消以前的认定标准,统一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制》(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界定违法行为。


交管运输部门原来的超限标准是指车辆及其运载物超过公路路面、桥梁、隧道等公路基础设施的限重、限高、限宽、限长的规定,具体的超限标准是依据公路的设计承载技术参数确定的,目前执法时为平均轴载不超10吨,车货总重不超55吨。以一辆4轴大货车为例,车货总重最高可达40吨,如果超过40吨就为超限。在车货总重40吨时,符合交通运输部门的规定,但是可能超出了交管部门的规定,也就是超载了。因为交警在执法时,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承载能力,也就是说载货不能超过车辆出厂时标记的载货质量,这个数值一般标注在行车本上。


本次联合整治还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禁止双排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双排运输车是指运输小客车的大型平板运输车,上下两层,加宽加高,国家标准车辆装载量6-7辆,非法改装后装载量可达21-24辆。这种车辆因为车身超宽超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管、运管等部门将加强对货车的道路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的,由交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能够当场恢复的,当场监督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处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重点审核,同时通报运管机构,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对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路行驶的,交管部门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交管部门还将完善道路监控网络,实行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鼓励厢式化、轻量化货运车型发展;加大对老旧重型货运车辆报废更新的支持力度,鼓励老旧重型货车提前退出运输市场。探索对三轴及三轴以上货车安装限载装载,探索实行超限超载车辆保险费率上浮制度。


                                  

  • 【责任编辑:张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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