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天津港停接公路运输煤炭

日期:2017-05-03     来源:城市快报     作者:李文博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委获悉,生态环保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三个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之一。为了有效降低货运重型汽车对于环境的影响,国家要求,7月底前天津港不再接收柴油货车运输集港煤炭。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本市果断决策,将上述时间提前到了4月底,决定自2017年5月1日,天津港南疆散货物流中心实现煤炭“只出不进”、基本出清,天津港煤码头作业全部实现铁运接卸。

 

1.jpg


为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市交通运输、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和滨海新区政府、天津港集团通力合作,思想统一,行动自觉。


一是积极完成港区外南疆散货物流中心煤炭清空。散货物流中心从4月12日起全面停止汽运煤车辆入库,4月26日全面停止接收火车运输煤炭业务。天津港集团从大港、黄骅等地紧急调集转运车辆260多部解决运力不足问题,转运能力从原有每日5万吨提升至30万吨,同时努力在南疆港区腾空场地,为接收清运进来的煤炭创造堆存条件。


二是进一步提升港口铁路运力。为确保4月底前天津港煤码头作业全部实现铁运接卸,积极与铁路部门研究,逐步提高铁路运力,同时完善港内铁路设施,优化港内集疏运组织,增加煤炭铁路运输能力约3000万吨/年。


三是打造三大远程物流基地。与当地政府、企业合作,在山西、河北等地建设三个煤炭、矿石分拨基地,推进公铁联运、铁运进港。


截至4月30日,南疆散货物流中心库存的370万吨煤炭除少部分由于涉及法律纠纷或被质押暂时无法清运外,其余煤炭已经全部清运完毕,山西阳泉煤炭分拨基地已经运行,从5月1日起,天津港不再接收公路运输煤炭,将每年减少运煤大货车约200万辆次,对京津冀地区的空气质量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 【责任编辑:玉兰】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卡车之友",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卡车之友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卡车之友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