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降低物流成本,福建省实施六项优惠措施

日期:2017-05-10     来源:罗计物流     作者:佚名

7.jpg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意见》,从全面落实“绿色通道”通行费免征政策、鼓励采用电子缴费方式享受优惠、对集装箱车辆加大优惠幅度、对大型货运车辆试行区间差异化收费、对大型物流企业车辆试行差异化收费、对厦漳大桥试行车型差异化收费等6个方面入手,降低物流成本。这些优惠措施自2017年5月4日起执行,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全面落实“绿色通道”通行费免征政策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全面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免征通行费。同时,为进一步鼓励冷链物流业发展,对本省装运符合规定的冷鲜、冻鲜农产品运输车辆给予免征通行费。


鼓励采用电子缴费方式享受优惠
鼓励物流车辆使用闽通卡电子支付方式,进一步降低油耗、时间等运输成本,推进物流经济“互联网+”信息化。对使用记账卡的车辆实行通行费减征2%,使用储值卡的车辆实行通行费减征5%。


对集装箱车辆加大优惠幅度
对承运我省沿海港口装(卸)船的外省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统一降低为2类车标准征收车辆通行费;承运我省沿海港口装(卸)船的其他货物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统一按车型分类标准征收车辆通行费。


对大型货运车辆试行区间差异化收费
试点选择G3-G25京台闽浙界至长深闽粤界路段、G1514-G3-G25宁上闽赣界至长深闽粤界路段(途经南平、三明、龙岩三市)、S0311浦建闽浙界至浦建闽赣界路段(途经南平、三明两市)和G1514宁上闽赣界至宁德湾坞路段(途经南平、宁德两市)等四条路线,对路段内行驶的30吨以上大型货运车辆实行“递远递减”的阶梯计费方式,即行驶里程超过100公里的,100~200公里(含200公里)的里程部分,减征20%;200~300公里(含300公里)的里程部分,减征30%;300~400公里(含400公里)的里程部分,减征40%;400公里以上的里程部分,减征50%。


对大型物流企业车辆试行差异化收费
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物流服务的一体化、网络化水平。对年度缴纳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800万元以上的本省物流企业,下一年度使用闽通卡支付的通行费一律给予减征5%,其中,每年增量通行费部分给予减征10%。

 

8.jpg


对厦漳大桥试行车型差异化收费
为促进厦漳城市联盟,对在漳州招银港站与厦漳大桥站往返通行并安装闽通卡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采取“递多递减”的阶梯计费方式,即每月行驶次数超过10趟次的,10~20次(含20次)的趟次部分,减征20%;20次以上的趟次部分,减征40%。


                                  

 


                                  

  • 【责任编辑:张东旭】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原创"的所有稿件、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必需获得本网的书面授权才可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的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非原创稿件来源于客户供稿或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请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的侵权情况证明,本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会尽快移除被控的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北京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