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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医疗废物转运车不合规生产企业将被停止生产和销售

日期:2018-07-24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7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下发《关于医疗废物转运车进行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依据GB 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的要求,医疗废物转运车应属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申报《公告》时应符合安装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大于80km/h、前轮装备盘式制动器、安装子午线轮胎、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装备ABS、安装符合GB 13392-2005《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标志灯和标志牌、应在其它栏注明“运输感染性物质,类项号6.2”等相应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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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知》还指出,对于已列入《公告》的产品(见附件),相关企业应按照上述技术要求进行自查,对于不符合相应要求的产品,应积极整改并申报产品的变更。到2018年10月1后,仍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转运车产品,相关企业将被要求停止相应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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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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