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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连续3个月排名在后10位将被约谈

日期:2019-05-08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杨海振

日前,青岛市出台《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方案》,根据方案,青岛市从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餐饮业污染防治及考核奖惩机制等四个方面出台具体措施,针对建筑工地扬尘、渣土车扬尘、柴油车黑烟、餐饮业油烟污染等治理顽疾设定推进“时间表”,切实解决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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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扬尘综合污染防治方面,针对建筑工地门前扬尘,制定建筑工地门前积尘目标管理要求,对不达标建筑工地限期整改,并纳入住建部门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


制定建筑工地雾炮使用规则,5月底前全市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和土石方工地安装雾炮。针对道路扬尘治理,开展未硬化和破损道路整治,全面排查市区及各区 (市)中心城区易扬尘道路情况,6月底前完成一批道路硬化整治工作任务。


强化城市道路保洁,7月1日起全市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道路每天高压冲洗一遍,机扫两遍,按照示范路标准进行管理。


针对渣土车扬尘治理,对未办理建筑废弃处置核准手续的建设单位,未使用建筑废弃物运输许可企业、车辆的施工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将被处罚单位信息纳入住建部门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加强建筑工地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管理,对车辆密闭不严、冲洗不彻底等未达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


此外,针对砂石加工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监管,开展全市砂石加工企业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砂石加工企业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资源化利用;对未获得资源化经营资格和环保手续的砂石加工企业立即关停取缔。


开展矿山开采综合整治,按照《青岛市露天开采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共享,6月底前完成分类整治工作。


在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面,进一步提升柴油车黑烟监管能力,9月底前,在柴油货车通行主要路段建设安装5套黑烟车抓拍设备,相关部门共享抓拍系统数据。


6月底前,完成所有国二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全面启动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分阶段淘汰任务;加快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8月底前,各区(市)至少建设1套遥感监测设备和遥感信息平台。


在工业、餐饮业等污染整治方面,按照 《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业源减排项目清单》,对纳入应急响应减排企业的“一厂一策”准备情况进行检查落实。规范餐饮业备案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解决餐饮业油烟污染问题。


在考核奖惩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 《青岛市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变按季考核补偿为按月考核补偿。强化镇(街道)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每月公开通报全市141个镇 (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各区(市)对本辖区排名全市后10位的镇(街道)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连续3个月排名全市后10位的镇(街道)进行约谈。


                                  

  • 【责任编辑: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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