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马鞍山市科技局获悉,为继续发挥高新技术产品在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市科技局开展了“2017年度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项目评审,会上根据《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办法》规定的条件,由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HN1310C27D6M4/ HN1310C27D6M4J载货汽车及载货汽车底盘、HN3252B31C6M4/HN3252B31C6M4J自卸汽车/自卸汽车底盘、HN4250B43C4M5牵引汽车以及HN4252A34C2M4牵引汽车等四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一代重型商用汽车产品,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专家评审会一致通过,市科技局审批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颁发《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这项荣誉的获得不仅证明了马鞍山市科技局各级领导和评审专家组对华菱汽车产品的再一次肯定,同时根据《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27条“经国家或者省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新产品,从认定之日起所缴纳增值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企业”,公司上述被认定的4项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将享受该项财税优惠政策,并优先获得省、市项目和资金扶持,为下一步申报国家及省、市科技项目打下良好的基础,也将为企业自身的发展带来新机遇,更是能够体现出华菱汽车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开发研制各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新产品,此次产品的认定为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提供了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属于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知识产权明晰,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其企业标准须在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质量稳定可靠以及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良好,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销售利税率15%以上的产品,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华菱汽车在科研和创新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公司各项新产品和专利的申请、授权数量也逐年增长。这些科研成果为公司今后的发展积蓄了前进的动力,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科技含量,增强了产品稳定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再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