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气象台7月2日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强对流天气黄色预警、大雾黄色预警、橙色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7月2日上午,交通运输部调度内蒙古、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陕西、天津、四川、云南、广西、广东等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辽宁、山东海事局,要求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强化风险预警研判,分级分类做好“叫应”工作,加大巡查排查力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要求,增强信息报送主动性,有序推进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建公路、轨道、道路运输3支市级防汛队伍和1支道路桥隧数据采集队伍,逐级压实防汛安全责任。紧盯下沉地道、轨道交通、港口码头、建设工地、公路设施等重点点位,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抽查、视频点名调度等方式开展抽查,确保防汛队伍、物资、设备预置一线。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根据天气研判情况提前调度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带班和应急值守工作,按照相关工作制度,加密公路巡查频次,灾害天气期间共巡查60次,出动巡查养护人员593人次、车辆145辆,及时启用应急预置点,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辽宁海事局切实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制定大雾广播播发标准,持续通过VHF、微信、短信等渠道,实时向企业、船舶、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利用科技手段及时监测辖区能见度变化,采用“分级管控、分区引导”的方式精准实施交通管制,同时抢抓窗口期,采取拖轮伴航、海巡船艇护航等措施,保障重点物资供应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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