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零部件

轮胎列入缺陷汽车召回实施细则未能实现

日期:2015-11-09     来源:中国卡车网     作者:牧天歌

记者获悉,《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发布,预计年底前可以看到实施细则全文。但据知情人士透露,在即将发布的实施细则中,轮胎召回的内容是缺失的,细则并没有把轮胎召回再进行细化。

 

1.jpg
轮胎未列入缺陷汽车召回实施细则


据了解,轮胎是唯一单独列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汽车零部件,该《条例》中第27条为轮胎召回条例。实施细则的起草者曾希望把轮胎召回的内容写进去,但由于多种困难,最终没能如愿。


据悉,在美国,轮胎被统一归入设备类别,相关法规中,凡是提到汽车制造商时,都同时提及设备制造商。但在中国法规中,有时提汽车制造商,有时提替换轮胎制造商,显得非常混乱。


上述人士表示:“把整车和替换轮胎同时写进实施细则,在立法技术层面上相当困难。”如此看来,这一问题只有遗留到后面,在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制定一些规范性文件时,再规定替换轮胎究竟如何监管。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相关人士称:“其实,轮胎召回和汽车不会有太大差别,无非就是把一些原则再单独写进替换轮胎的具体操作规程中。”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汽车产品出厂时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的生产者负责召回。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参照该条例制定。


                                  

  • 【责任编辑:玉兰】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卡车之友",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卡车之友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卡车之友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