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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09年9月份前的柴油轻卡车真的非强制报废不可吗

日期:2015-02-26     来源:阳光理正     作者:佚名

在我省,交管部门对所有2009年9月1日前注册的柴油机动车一律不再进行审验,2008年前注册的柴油车一律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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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个一刀切。国家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咱老百姓举双手赞成,可不搞一刀切好吗?难道说注册 5年的机动车就一定比注册2年的机动车排放的尾气差吗?有检测线,为啥就不给年审了呢?难道说2008年前的柴油机动车尾气排放就一定不达标吗?即便如此,维修一下或改进一下柴油机为啥在河北就行不通呢?人家邻省山东实行就是“黄改绿”呀。(黄标车经过改进发动机、尾气排放系统变成绿标车)。

2008年的柴油车,按2014年11月前的标准,还是绿标车。11月份环保部门出台新的认定标准,2009年9月1前注册的柴油车一律变为黄标,且不再审验,2008年的柴油车车一律注销。这样,淘汰黄标车的任务有关部门是完成了。可你们想过这些车主的感受吗?08年买的车,刚六年就要被强制注销,09年9月份以前的柴油车也不再年检。政策出台太突然,哪些08年11月份前通过年审并且获得绿标的车主们,可是买了车险的啊,怎么一句话就注销了呢?怎么就不能让他们再进行年审呢?一台08年的轻卡柴油车,国家补助6000元,有的车主能接受吗?我们国家难道真到了富的流油,尾气排放不达标就要强制报废,国家给予一定的补贴吗?改进一下发动机、尾气排放系统、提高一下柴油标号怎么就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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