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流运输

金华市7月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实施

日期:2016-05-19     来源:商用车新网     作者:佚名

近日获悉,金华市将从7月1日起全面实施货运受理环节实名制和查验制度。届时,如果托运人不提供合法身份证件,其货物托运将被拒收。

 

1.jpg


为落实该制度,运管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货运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以图文形式告知托运人哪些属于禁运物品、违禁物品、限运货物等,并明确要求托运人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填写“货运受理实名登记表”,经营者须做好托运货物的品名、数量等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同时,运管部门要求货运经营者在受理托运的货物时,必须做好防止托运人伪报货物品名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违禁物品、危险品的工作,防止伪报托运人身份进行托运,托运人拒绝检查的物品不得运输。


根据相关规定,各货运经营者所属的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


                                  

  • 【责任编辑:玉兰】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原创"的所有稿件、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必需获得本网的书面授权才可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的复制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非原创稿件来源于客户供稿或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请及时向本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的侵权情况证明,本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会尽快移除被控的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北京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