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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路"捎客将面临3-10万处罚 罚的不轻

日期:2015-10-15     来源:西安新闻网      作者:张志杰

用于超市配送货物的厢式货车,压根儿没有载客资质,司机却以比班车便宜的价格招揽他人搭“顺风车”,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后,司机赵某不仅不认错,还以媳妇怀有身孕不能生气为由胁迫执法人员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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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上午,新城交管站火车站运政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火车站东广场发现一辆货运面包车停靠,车厢内两名乘客夹在一大堆生活用品当中,其中一名乘客下车后将事先准备好的钱递给司机。见状,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司机乘客分别进行询问。其中一名乘客说,他们是从商洛来的,在路边准备乘坐前往西安的班线客车时,这辆面包车突然停到了他们旁边,招揽他们上车,“司机说班线车是一个人45元,都是乡党,如果我们坐他的车一个人35元就可以了。”图个便宜,虽然厢式货车的舒适度和班线车无法比拟,但他们还是进入车内了,就这样一路翻山越岭来到了西安火车站。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一开始司机说车内乘客都是同村的熟人,一会儿又说是邻村的,但是乘客叫什么他就是说不出来。经过勘验,执法人员发现,这是一辆用于超市配送货物的厢式货车,没有相关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乘客合法权益将无法维护。


由于该车没有客运经营资格且从事了道路班线运营,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暂扣。谁知,车辆被暂扣后,司机赵某先是阻挠执法人员中午吃饭,后又搬出怀有身孕的媳妇来替自己挡驾,以媳妇怀有身孕不能生气为由胁迫执法人员放车,还在火车站广场逢人便说自己是顺风车不应该被处罚。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顺风车“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在通勤或节假日出行时,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计划,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并分摊部分出行成本(仅限燃料成本及通行费)或免费互助的出行方式”,据此,火车站运政稽查大队认定赵某的行为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顺风车”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赵某将面临3万元~10万元的处罚。


                                  

  • 【责任编辑: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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