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与辽宁省分别出台政策明确延续对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河南省
1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6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件指出,降低企业物流和用能成本。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通行河南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通行河南省收费公路的电动货车实行通行费5折优惠。
据了解,2025年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动2025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氢能货车免收通行费,对通行我省收费公路的电动货车实行7折通行费优惠。

辽宁省
1月5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辽宁省交通运输行业2026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指出,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继续实施氢燃料电池货车免费通行、6类(轴)货车、5类(轴)货车等差异化政策,持续降低交通物流成本。
据了解,2025年5月14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辽宁省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的实施方案》。文件指出,自2025年5月16日起,采取预约制,对行驶出入口均为辽宁省内收费站的高速公路且正常使用ETC的氢燃料电池货车,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执行期为3年。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