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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调整 黑龙江货车收费标准4月末出台

日期:2020-04-20     来源:凤凰网     作者:佚名

15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举行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会后,按规定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呈报省政府审批,待省政府批准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将于四月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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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听证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货车计费方式有关政策的要求,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统筹考虑黑龙江省原收费标准、地理位置、运输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方案,公开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就调整高速公路货车按车(轴)型计费相关事宜进行了依法听证。


听证会上,省交通运输厅陈述了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介绍了拟调整前的收费标准、调整原则和调整幅度。收费公路成本调查组对黑龙江省高速公路2016、2017、2018三个年度通行费收费成本的抽样调查,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低于成本调查结果。


听证会参加人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不同角度对理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的理由、原则、依据、方案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听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一致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后货车按车(轴)型计费的定价实施方案。


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共10人,其中,消费者8人、经营者2人。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消费者参加人的构成和比例均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产生过程合法、公开、透明。


此次听证会的筹备和举行,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认真履行了各项法定程序,听证会规范合法。听证会自始至终在媒体的监督下进行,听证会参加人的发言记录均经本人审阅并签字确认,听证结果合法有效。


                                  

  • 【责任编辑: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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