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即日起,广西这12条高速公路停收货车桥隧通行费!

日期:2020-05-29     来源:广西交通新闻中心     作者:佚名

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联合印发《降低我区深度贫困地区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降低深度贫困地区物流成本,确保途经我区20个深度贫困县12条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标准达到全区最低水平。

 

1.jpg
马山至平果高速公路


《方案》明确,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停止收取河池至百色、河池至都安、三江至柳州、马山至平果、来宾至马山、百色至靖西、靖西至那坡、百色至隆林、乐业至百色、崇左至靖西、贺州至巴马(钟山至昭平段)以及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货车桥隧车辆通行费。此次调整中涉及的桥隧共计146座,免收费里程190.409公里。

 

2.jpg


此次调整后,1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为0.4元/车公里,2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标准为0.89元/车公里,3类为1.49元/车公里,4类为1.89元/车公里,5类为2.19元/车公里,6类为2.33元/车公里,收费标准均为全区最低水平。经测算,该政策措施预计平均每年降低深度贫困地区货运车辆通行费1.32亿元。

 

3.jpg
来宾至马山高速公路


下一步,我区将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引导更多社会车辆通行上述高速公路,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降低收费标准路段交通量结构及变化、通行费收入、养护和运营管理支出等相关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 【责任编辑:张东旭】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卡车之友",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卡车之友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卡车之友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